一、租前應了解以下事項:

  1、確定自己的整體預算,包含了的絕大部分台北辦公室出租費用(租金、管理費、發票稅、公攤費用)。

  2、了解具體地理位置和周圍交通食宿情況。

  3、了解租金、實際面積。辦公室台北商務中心報價常常以“元/平方米/日”為單位的,租辦公室的價格很多時候分為“包票”與“實收”,“包票”即是租金內已經包含租賃稅發票,“實收”則是不含。必須按照實際租賃的面積來計算台北會議室出租租金。要計算房產面積,首先要弄清楚開發商在銷售合同上所注明的面積名稱,一般分為:建築面積、公攤面積、產權面積、套內面積以及使用面積等。

  4、明確物業管理費用、內容以及支付方式。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費應包含公共部位和外牆的保潔、公共設施(如電梯等)的維護保修、公共部位水和電、工作時間的中央空調費以及保安管理費等。特別的,物業管理費中包含的中央空調服務一般僅僅在工作時間提供,即為工作日的早上9點到晚上18點。如果在非工作時間需要提供中央空調的話,得與物業公司另行協商、另行付費。這點對於IT公司等工作時間與日常工作時間不同的公司而言,顯得比較重要。

  5、其他須注意的問題有:停車費分為三種:每小時計算、上班時間包月計算、24小時包月計算,合同中須明確出租人是否提供車位供租戶使用,是否收取費用;電話容量問題,有一些老的辦公室可能會有電話容量的限制,對於電話容量要求較大的企業,應當事先確認該問題;租賃稅費負擔問題,一般租賃產生的稅費應由出租人承擔,並由出租人交付租戶租金發票。是否需要辦公室單元內帶裝修,有無朝向要求,對樓層的層數是否有數字忌諱?是否拒絕或者希望有同行在同一棟大廈裏?

  二、 簽訂辦公室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合同簽訂:一般較正規的簽訂租賃合同一般會走一個流程:客戶預約看樓--》看樓登記--》客戶看中,然後出具《》給出租方--》談妥條件價格--》預約時間簽訂合同。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產權證明(或經營權證明),出租許可證明,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權證明。如系轉租,出租方應提供其租賃合同和權利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2、租金、物業費、水電等相關費用的支付標准及付款方式,應在合同中明確承租房屋所產生的所有費用,並確定承擔方。 簽訂合同時一般是繳納兩個月的租金+兩個月的管理費+首個月的租金的費用。

  3、注意約定免租期。交付的辦公室一般是毛坯,也有一些會有簡單裝修,但絕大多數租戶會重新裝修,出租方往往會給租戶一個免租期,作為租戶的裝修時間。是否有免租期及免租期的長短由雙方自行約定,只有寫入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4、租賃期的遞增:一般租期超過一年以上的租賃期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遞增,一般是從第二年或者第三年開始月租金開始遞增5%-8%,有個別的大廈連管理費也一起遞增。

  5、租賃合同的簽訂一般會簽兩份:一份是房管局的標准備案用的,比較籠統,一般寫清楚租金、年限雙方蓋章簽字就可以了。另一份是詳細的補充協議。

  6、定金交付使用,有很多情況不允許您直接簽訂合同,下定金則是最好的折衷方法,一般定金下了以後,業主反悔的話需要雙倍返還的。

  合同應包括:

  1、注重對承租單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車位等的約定。租賃稅費的承擔應約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價格是否含稅。注意約定免租期。

  2、辦公室具體情況具體位置

  3、用途--如辦公等。

  4、

  5、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還條款。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需要在合同中強調:租期結束時,業主應該退還租戶押金的具體時間及因押金退還滯後而產生的滯納金等。

  6、退租後的交房狀況。現狀交房還是原狀交付。對於租戶而言,爭取在合同中約定,退租後房屋按退租時的現狀交付

  7、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對出現質量問題後的解決方案要明確約定。還可以約定房屋及附屬設備的保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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